【反修例】警反對周日荃葵青遊行申請 只批荃灣公園集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8/23 17:01

最後更新: 2019/08/23 17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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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對周日荃灣公園中央廣場的集會,發出不反對通知書。(張永康攝)

反修訂《逃犯條例》的示威持續,警方今(23日)午4時舉行例行記者會,就觀塘、荃灣區及葵青區舉行的公眾活動見記者。新界南總區警司 (行動)韓婉君表示,就有市民於後日(25日)發起在荃灣及葵涌區遊行集會,警方作出風險評估後,考慮公共安全、公共秩序、保護他人權利及自由後,反對葵青集會及遊行申請,只批准於荃灣公園中央廣場舉行集會。

她指出,團體申請在葵青巴士總站集會,但該地點及道路設計只是方便市民乘搭交通工具,中間有大量鐵欄及路壆,未必能夠容納千人,而且該處亦是內地直通巴士的站頭,大量市民及旅客出入,如果進行集會將會有大量人群聚集,而相關巴士及小巴站未能運作下,附近道路亦會被阻塞,令參與的市民有危險,區內其他人會有危險的情況。

她又說,7月尾及8月初葵青警署、荃灣警署及新界南總區警察總部都有一些集會及遊行,但在遊行期間及結束後,都有示威者暴力襲擊及破壞警署,而遊行起點及路線都會經過警察建築物,若在以上地區舉行遊行會有機會再發生類似情況。另外,她又指遊行主辦者沒有舉行大型集會的經驗,在社會不穩的氣氛下,警方有理由相信動參與者會作出激烈行為,超出主辧者的控制範圍,故此予以反對。

韓婉君補充,警方非常關注荃葵青區集會,擔心會再有暴力事件發生,所以反對一個集會及一個遊行的申請,但同時保障公眾表達意見的權利,批准在荃灣公園舉行集會,舉行時間為下午3時至晚上8時。被問及若人數太多再出出現流水式集會警方會如何處理,她強調,根據集會申請人只說是600人,主辦單位有責任維持人數,如果人數太多應呼籲市民離開集會地點。